學務主任
學務主任職掌:
綜理全校學務事宜,其職掌如下:
1.遴聘導師、召開有關學生事務之各種會議及導師會議。
2.分配本處各組及職員工作,並考核其服務狀況及績效。
3.核定各種學務章則及實施計畫。
4.學務處年度計畫、行事曆制定及預算。
5.執行學務法令暨各種會議有關學務行政工作之決議案。
6.擬定或修訂本校各項學生事務管理章則。
7.考核學務實施成效。
8.核准學生獎懲事宜。
9.籌畫家長會組織及家長會議等相關事宜。
10.學生偶發事件之防治、處理與反應。
11.校慶活動之籌畫與執行。
12.畢業典禮之籌劃與執行。
13.其他有關學生事務工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