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馬祖高級中學113年學務創新人員(基隆市113年度第6次學務創新人員)甄選簡章
一、依據:
(一)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。
(二) 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.
二、招僱人員職稱、名額及僱用期限:學物創新人力2名,自應聘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
止。 (聘約屆滿後,如本校通過次年度經費預算補助、工作績效優異者,優先續聘)
三、甄選依下列資格及順序擇優錄取:
(一) 具備教育部核發學務(含校安)培訓證書(未具備證書者,須於1年內完訓並取得資格證
明書)。
(二) 具備學務相關工作者佳。
(三) 大學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。
(四) 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。
(五) 主動認真負責態度、良好情緒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發現有教
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、第二項及第六項規定情事者,不得參加甄選。
如於錄取後發現者將取消其資格並解除契約。機關長官及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
親、姻親,不得在本機關任用,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。對於本機關各級長
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應迴避任用.
四、薪水待遇:月薪 35,120 元 (錄取人員如係退休軍、公、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,
敘薪依各該人員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)(勞健保自付部分由個人薪資扣
繳)
五、詳細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簡章資料.
六、如應考人無法於報名時提供近三個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,需於錄取報到時繳交,如未繳交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,但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。
(一)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。
(二) 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.
二、招僱人員職稱、名額及僱用期限:學物創新人力2名,自應聘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
止。 (聘約屆滿後,如本校通過次年度經費預算補助、工作績效優異者,優先續聘)
三、甄選依下列資格及順序擇優錄取:
(一) 具備教育部核發學務(含校安)培訓證書(未具備證書者,須於1年內完訓並取得資格證
明書)。
(二) 具備學務相關工作者佳。
(三) 大學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。
(四) 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。
(五) 主動認真負責態度、良好情緒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發現有教
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、第二項及第六項規定情事者,不得參加甄選。
如於錄取後發現者將取消其資格並解除契約。機關長官及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
親、姻親,不得在本機關任用,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。對於本機關各級長
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應迴避任用.
四、薪水待遇:月薪 35,120 元 (錄取人員如係退休軍、公、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,
敘薪依各該人員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)(勞健保自付部分由個人薪資扣
繳)
五、詳細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簡章資料.
六、如應考人無法於報名時提供近三個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,需於錄取報到時繳交,如未繳交應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,但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