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馬祖高中班級環保資源回收比賽辦法
一、 宗 旨:為加強班級環保觀念,落實垃圾分類、資源回收之目的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 參加單位:以班級為單位評比。
三、 評比範圍:
1、各班教室內外垃圾分類及處理情形。
2、各整潔區垃圾分類及處理情形。
3、每週三資源回收時間廢紙回收盒廢紙有無壓縮、綑綁,玻璃瓶有無分類。
4、每週五資源回收時間保特瓶、鋁箔包、鐵鋁罐有無壓縮、分類。
5、各班在內外掃區情境佈置情形。(張貼一般垃圾、鋁箔包、保特瓶、塑膠
類、廢紙類、鐵鋁罐、廚餘等標誌)
6、學期末回收二手制服、書籍、學用品狀況。
四、 執行與評比:
1、由各班環保股長總負責,督導各整潔區做好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。
2、每日上午第二節下課倒垃圾時間,由環保工讀生負責檢查並填寫記錄。
3、每週三、週五中午午休時間實施資源回收,由各班環保股長負責督導同學
在教室內先把資源回收物品整理好、並加以打包,然後送到校門口資源回
收站;由學務處環保工讀生或環保義工來檢查,並填寫記錄,做為評分依
據。
4、每月最後一週週五為廢電池回收時間,請將電池集中至學務處電池回收箱。
5、環保義工利用每日中午午休時間檢查各班垃圾分類、資源回收狀況做為評
分依據。
6、每週二公布上週檢查結果於學務處公布欄,並於週二升旗時宣佈。
7、評分方式以不合格次數計算名次。
五、 獎 懲:
1、學期末遴選最優三班頒發獎金鼓勵,第一名貳仟元,第二名壹仟伍佰元,
第三名壹仟元,環保股長及全班則視執行的達到標準分別給予小功或嘉獎
鼓勵,各班導師亦視班級環保執行達到標準給予敘獎。
2、學期中因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執行不力,而導致被衛生局處罰款者,
亦負罰款責任處罰。
3、執行不力人員或班級,第一次口頭警告,第二次懲處全班擔任資源回收
義工一星期,第三次記警告,第四次記小過乙次。
六、各班環保工具由學務處添購齊全,並於學期末交回,遺失者,概由班費賠償。
七、本計劃為長期性工作,需全校師生共同配合,持續有恆的去推動,落實環保工作。
八、本計劃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