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請假規則、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通知
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、第1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16日修正發布。
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、第10條、第19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16日修正發布。
詳如附件。
人事室通知_教師請假規定第3條、第11條修正.doc
人事室通知_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、第10條、第19條修正.doc